夜貓子如果穿越到唐朝、元朝與明清...保證立刻崩潰!夜禁的時間太驚人...

許多人都喜歡說穿越,穿越到大唐盛世啦,穿越到康熙盛世啦(有盛世情結)。不過,如果你是夜貓子,習慣過夜生活,那麼,如果穿越到唐代、元代、明代與清代,保準你立即崩潰。

此話怎講?因為不管是唐元,還是明清,都有嚴厲的城市夜禁制度——夜晚禁止市民無事上街溜達。城市中的商店、茶樓、酒吧、球隊,夜裡通通不營業。

唐朝的夜禁大約是這樣的:晚上7點至第二天早晨4點為夜禁時段,夜禁時間為9個小時。基本上,吃飽晚飯之後,你就得洗洗睡了。想逛街,沒門——確實是沒有門,因為門都被鎖上了。

準確地說,是因為除了夜禁,唐朝還實行坊市制。什麼叫坊市制,就是城市中的居民區(坊)與商業區(市)是分開的,各個坊、市都有圍牆,一入夜,坊門關閉,上鎖,除了有急病之類的急事,否則誰都不讓出坊。你要是偷偷路到大街去,就是犯夜,要抓起來打屁屁的。

下圖是唐代的長安圖。那一格一格的方塊,就是長安的各個坊,以及東西二市。




這套中世紀式的坊市制+夜禁制,在宋代時基本上瓦解了,不過在元明清時期又恢復過來。

先來看夜禁制的恢復。元朝在城市實施嚴厲的夜禁,《元典章》規定:「一更三點,鐘聲絕,禁入行。五更三點,鐘聲動,聽人行。」13世紀後期來到中國的意大 利商人馬可•波羅,在他的遊記中記述了元大都的夜禁制度:「城之中央有一極大宮殿,中懸大鐘一口,夜間若鳴鐘三下,則禁止人行。鳴鐘以後,除產婦或病人之 需要外,無人敢通行道中。縱許行者,亦須攜燈火而出。」「巡邏之人,三四十人為一隊,終夜巡邏街市,視鐘鳴三下以後,道上有無行人。如見行者,立即捕而投 之獄,翌日黎明,由官吏定其罪名,視其罪之輕重,杖責之數不等,間有罪至死者。」 簡直就是大唐夜禁制的翻版。

隨後明朝又延續了元制,清朝則延續了明制。《大明律》與《大清律》均規定:「凡京城夜禁,一更三點,鐘聲已靜之後,五更三點,鐘聲未動之前,犯者笞三十。 二更、三更、四更,犯者笞五十。外郡城鎮各減一等。其公務急速,疾病、生產、死喪不在禁限。其暮鍾未靜,曉鍾已動,巡夜人等故將行人拘留,誣執犯夜者,抵 罪。若犯夜拒捕及打奪者,杖一百;因而毆人至折傷以上者絞,死者斬。」
這就是元明清時期的夜禁。設想一下,你如果生活在有夜禁制度的城市,是不是受得了。

與夜禁制度配套的是坊市制。不過坊牆在唐宋之際被推倒之後就未能再建起來。但明清的城市當局有辦法,又找到了坊牆的替代物,那就是柵欄。


明代弘治元年(1488),明政府開始在京師的「小巷路口置立柵欄,夜間關閉」 。到了明末,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發現,中國各個城市的「街道上都有鐵柵,並且上鎖」 。

清代康熙九年(1670),清廷下令,北京「城外各巷口,照城內設立柵欄。定更後,官員軍民等不許行走。犯者照例懲治」 。乾隆年間,皇帝復又強調,「外城各街道衚衕設有柵欄,甚為嚴密,交五城不時稽查,務令以時啟閉。」柵欄入夜關閉後,「自王以下官民人等,概禁行走,步軍 校等分街道輪班值宿,步軍小尉仍行巡邏」 。

據說光緒年間,北京內外城仍有柵欄1700餘座。今天的北京衚衕還保留著「大柵欄」、「雙柵欄」、「橫柵欄」之類的地名,那就是從明清時期流傳下來的名字。

正如盛唐之時,夜禁時間開始,城市中的各個坊門就要關閉,明清時期城市,在進入夜禁時段之後,柵欄也要關門、上鎖,無緊事不得出入柵欄。

一個有夜禁制度與坊牆、柵欄的城市,顯然是控制型的城市。穿越愛好者可要想仔細了,你是不是真的能夠適應受到嚴格控制的城市生活。